分两种制度,即备案制和核准制。
包括三方面:加入并实施有关公约;司法协助和引渡;其他形式的合作。
是指政府通过一系列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以达到既防止金融压抑的危害,又能促使银行规避金融风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