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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对其尚未固定的表演加以固定
B.将已经固定的内容加以复制
C.以无线方式向公众广播其现场表演
D.向公众传播其现场表演。
A.表明作者身份权
B.追续权
C.保护期限
D.保护作品完整权
E.实用艺术作品
A.保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
B.维护被许可人合法的使用权
C.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D.允许被许可人将该注册商标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
A.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
B.制裁商品来源的虚假或欺骗性标志协定
C.专利合作条约
D.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E.专利国际分类协定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最低保护标准
D.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性
A.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知识产权法的一部分
B.知识产权法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范畴
C.只有一部分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有关
D.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没有关系
A.西班牙
B.德国
C.我国台湾地区
D.瑞士
A.过错责任原则
B.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严格责任原则
最新试题
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客观方面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
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
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同一种商品”是指名称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
2016年2月起,被告人周某某租赁外省某丝绵厂厂房,雇佣人员生产假冒“恒源祥”“富安娜”等注册商标且属伪劣产品的蚕丝被,并对外销售牟利。被告人周某某作为工厂经营负责人,具体负责联络购入生产所用原材料及联系销售产品,其妻张某甲、妻妹张某乙、其连襟沈某分别负责生产管理、采购原材料及打包装运侵权产品等环节。2018年8月至10月,周某某通过上述制假工厂生产、销售各类假冒“恒源祥”“富安娜”注册商标的蚕丝被3012条,销售金额逾十八万元,获利十万余元。公安人员查获待销售的假冒“恒源祥”“富安娜”注册商标蚕丝被2000条,价值十二万元,以及大量假冒伪造的“恒源祥”“富安娜”商标标识、合格证、外包装手提袋等。本案件下列情形哪些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公司等单位构成。()
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识虚假专利号冒充专利,情节严重的,以假冒专利罪定罪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国际通行的重罪原则、比例原则为指导思想来确定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条件,所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不属于重罪,所以在司法实务中不能适用技术侦查措施。()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涉嫌商标犯罪的,办案机关应当对侵权的商品、商标标识,以及商标标识附着于商品的状况分别取证,并准确全面地拍摄记录相关商标标识的具体细节和附着商标标识的商品全貌。()
如果行为人以假冒手段侵犯某一特定专利权的,可能发生假冒专利罪与诈骗罪法条竞合现象,根据“特别法条优先适用于普通法条”的法条竞合处理原则,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