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04年4月23日,消费者陈某在某商场超市购买两袋散装肉馅,交款时因售货员发现其中一袋上面没有价签,商场保安怀疑陈某有偷盗行为。陈某称自己根本没有注意到没有价签,可能是售货员忘记贴了或者粘贴不牢无意中脱落。保安不听陈某的解释,竟对其实施恐吓、侮辱行为,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达两个小时。陈某于是向某市工商局申诉,并要求工商部门对该商场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某市工商局经立案调查,认定陈某所述情况属实,商场的行为构成违法。商场的行为侵害了陈某的哪些权利,陈某要求商场赔礼道歉的主张是否应当得到支持?商场应对陈某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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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问答题x农用车有限公司,于2005年底自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购进型号为7yjp-11507"富华五征"农用三轮车8辆,进价为14000元/辆,售价14050元/辆,长为5.7米;购进型号为7yjp-11507"金牌全家福"农用三轮车8辆,进价14000元/辆,售价14050元/辆,车长为5.5米;购进型号为7yjpc-16575的"中华虎五征"农用三轮车2辆,进价13500元/辆,售价14000元/辆,车长为5.5米;于2006年3月20日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该公司经销上述三种农用三轮车均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GB18320-2001)"其车长不大于4.6米"的规定,其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及《标准化法》第七条第(一)款“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标准”、第十四条“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之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向其深入宣传以上法律法规知识,使其认识到其违法行为所可能导致的社会危害,又因其销售的产品有正当来源,且当事人并不知道其销售的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所以我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对其做出了责令停止销售,将不安全技术标准的三轮车返厂改造;并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件主要违反了哪部法律法规?处罚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