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租约。该轮驶往IWL(Institute Warranty Limit,协会保证条款)以外地区,租船人为此支付了AP(addition alpremium,即附加保费),事后船舶果真损坏严重。船舶保险人代位向租船人索赔,其认为租方指派船舶前往冰封港——不安全港,已经违反了选择安全港的义务而应赔偿船损。租方则认为,其已经支付了额外保费,这损失就应该由保险方承担,而不应再向承租人索赔。
最新试题
假设到7月18日租方支付了租金,船东没有宣布撤船,但在12月5日租金市场上涨时,船东能否以租方几个月前曾迟付租金为由宣布撤船
针对上述案情,应怎样处理
针对上述案情,该笔费用由谁承担?为什么
针对上述案情,装卸时间应该从何时起算?请说明理由
针对上述案情,应该怎么样处理
针对上述案情,应该怎么处理本案合适
租方是否有权以上述理由扣除租金
针对上述案情,本案应如何处理较为合适
针对上述的案情,应如何处理?
针对上述案情,谁应该对承租人的损失负责?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