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经营需十七万元进货款,经协商,乙同意借给甲十七万元,借款期六个月,但要甲提供借款抵押。甲的好朋友丙愿以自己的房产作为甲的借款抵押物,并与乙签订了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物的合同,但未进行登记。由于经营不善,六个月期满甲无钱归还借款,乙持借款抵押合同找到丙,要求丙按合同履行,丙认为借款人是甲,与己无关。无奈,乙将丙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丙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问:丙是否应该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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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审法院不能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因为该房产已抵押给丙银行
B.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需要征得丙银行的同意
C.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丙银行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D.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丙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丧失
A.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
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
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
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
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
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
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最新试题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有关规定,担保合同未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混合担保中,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的担保是可撤销的。
以下哪一选项不是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
王五向李四借入款项50万元,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张三向李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没有约定担保期限,则关于保证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担保合同中的独立条款是否有效?()
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张三为李四对王五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但在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物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后,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继续享有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