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设立
B.分立
C.合并
D.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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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新闻媒体
B.公告栏
C.电子政务系统
D.互联网
A.合法性
B.合规性
C.真实性
D.完整性
A.董事会
B.监事会
C.职工代表大会
D.职工大会
A.有与电子烟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B.有电子烟生产所需要的技术和设备条件。
C.符合国家电子烟产业政策要求。
D.符合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A.生产能力测算报告
B.工厂总平面布置图
C.企业近一年的实际产量
D.销量(含出口量)
A.成立
B.设立
C.分立
D.合并
A.投机倒把
B.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C.侵犯知识产权
D.非法生产经营
A.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资金
B.有生产所需技术和设备条件
C.符合国家电子烟产业政策要求
D.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A.电子烟产品批发
B.进口电子烟产品批发
C.进口雾化物经营
D.进口电子烟用烟碱经营
A.新办申请
B.变更申请
C.延续申请
D.补办申请
最新试题
加热卷烟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综合运用()等方式方法,对电子烟生产、销售、进出口等环节实行全链条、全方位监管。
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不应出现漏液。
企业分立的,应当提交该企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产生的相关决议。
电子烟雾化物可以不含烟碱。
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许可范围“内销非零售*”仅指中国境内生产类企业之间的产品销售行为,相关产品不得在零售市场销售。
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分立、合并后,应重新申领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申请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时,申请人应当按申请事项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领取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加工业务,由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设立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为企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