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依法办理保外就医
B、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C、释放出所
D、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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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治安拘留所
B、收容教育所
C、看守所
D、劳教所
A、女工作人员
B、侦查员
C、女法医
D、法医
A、保安
B、辅警
C、办案人员
D、协勤人员
A.公安机关
B.国家安全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
A、该公安分局
B、该公安分局的上级公安机关
C、该公安分局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D、该公安分局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A、包括
B、不包括
C、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包括
D、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包括
A、法医鉴定
B、刑事科学技术鉴定
C、精神病鉴定
D、人身伤害鉴定
A、拘留之日起计算
B、逮捕之日起计算
C、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D、查清全部犯罪事实之日起计算
A、3月30日
B、3月31日
C、4月20日
D、4月30日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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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下列符合刑事拘留程序的是:()
B市监察委将李某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若B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
甲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后以原判决事实不清楚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海淀公安局应当将海淀交通支队中关村大队的公安民警获得的哪些材料移送?
丁某系汉东省京州市副市长,任职期间涉嫌严重贪污贿赂犯罪,在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前逃匿。汉东省监察委报上级监察机关决定后,发布通缉令。后查实,丁某外逃至A国,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丁某发出红色国际通报。一年后仍未到案,京州市监察委向京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京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没收条件,向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张贴了公告,并直接送达了丁某在京州市居住的女儿丁小某。丁小某申请了参加诉讼,经9个月公告期,京州市中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京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了检察员出庭,并在法庭调查阶段就丁某的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出示、宣读了证据,申请没收丁某违法所得2000万元人民币。丁小某辩称其中有300万元系合法所得,不应没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丁小某辩称的300万元涉案财产属于违法所得并未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因此判决没收丁某违法所得1700万元,驳回了检察机关没收300万的申请。一审判决作出后,丁某居住美国的妻子谭某以在环游世界未收到没收公告为由,申请参加诉讼。汉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准许,以二审程序不开庭审理了本案。二审期间,谭某委托了美国Wachtell律师事务所的律师Frank担任诉讼代理人。经审理,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丁某回国投案自首,对没收提出异议。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经汉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由统一审判组织重新审理了本案。本案诉讼程序存在哪些违法之处,请说明理由。
蔡甲与妻子王某离婚。蔡甲为多分得财产,遂找其五叔蔡乙商议,虚构向蔡乙借款12万元用于购房的债务,写下“蔡甲今借到蔡乙人民币拾贰万元整用于买房(两年内还清)”的虚假借条。蔡乙遂持该借条诉至法院,要求蔡甲还本付息。后法院判决蔡甲偿还蔡乙借款本息,致使王某在离婚时少分得6.1万元。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牛某与广袤公司签订合同,广袤公司为牛某装修房屋,后因合同纠纷牛某将广袤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追加提供装修设计方案的设计师敬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法院的主持下,牛某和广袤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协议中确定敬某应承担一定责任,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制作了调解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李某系K市一养猪场老板,因其养殖场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便动工建设、开始养猪,被K市环境保护局处以4万元罚款。李某不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并请托朋友找到K市政府工作人员张某,私下给张某2万元,希望其可以在帮忙走动,在行政复议中撤销对其处罚。张某收下了李某的钱,但复议维持了对其的处罚。李某心生不满,6月2日将张某约至其车上理论。当晚张某失踪,家人报案,6月4日张某尸体被发现在离张某家不远处的河边。侦查机关排查线索中,得知李某与张某近期发生矛盾,6月5日对李某立案侦查。后K市检察院以李某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并提供如下证据:1.李某的供述:“2号我把张某约到车上,我在驾驶位,他坐在副驾驶,我问他要给他的2万元,他不给,说虽然没有办成,但是他到处帮我问人,这个钱算他的辛苦费。不仅如此,他还问我接着要钱,说不然的话,就继续让环保局的去想办法查我。我越听越生气,表面上答应他,说要去后备箱取下钱,实际上我到后备箱拿了养猪场的套猪器,然后从后排座位把他勒死在了副驾驶上。然后我开车到了河边,把他尸体扔进去。2.洗车店员工丁一的证言:6月3号一大早李某就来洗车了,并且车外部很干净,只是让我们使劲冲洗副驾驶。我们觉得很奇怪,怀疑是不是昨天半夜在车里有凶杀,在清洗现场。3.饭店服务员大可的证言:6月2日中午,李某和张某来饭店吃饭,两个人喝了两斤多白酒,明显喝高了,走路摇摇晃晃。4.侦查人员在李某养猪场搜查所得的一把套猪器,但由于疏忽未附提取笔录。5.法医死亡鉴定:张某系机械性窒息导致的死亡,因尸体浸泡较久,无法判断具体致死方式,不排除溺亡或被人缢颈的可能。在庭审中,李某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遭受非法取证所得,事实上在其与张某在车上理论后,张某答应归还李某私下送给的2万元,于是二人重归于好,李某还请张某至饭店共同吃饭、饮酒,张某还戏称“买卖不成仁义在”。饭后李某提出送张某回家,张某提出自己离家不远,想走回去,到河边散散步醒醒酒。于是二人在饭店分开,各自回家。李某自己开车回家,途中因饮酒过量而呕吐在副驾驶上,所以才前往洗车。李某向法院陈述了侦查人员赵某于6月6日对其讯问时的非法取证过程,赵某表示,如若李某不承认犯罪,便将其第二天要参加高考的儿子一并抓起来。李某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人民检察院播放了讯问李某时的全程录像,但录像只有画面没有声音。人民法院认为取证手段合法性存疑,确有必要通知该案侦查人员出庭,但侦查人员以有公务在身为由,并未到庭,提供了其本人签名、公安局盖章的情况说明。请根据现有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法院应当如何做出判决?
居住在甲地的穆老太太有三个子女,分别在乙、丙、丁三地定居,现穆老太太起诉三子女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因穆老太太生活十分困难,希望法院尽快判决,某法学生告诉老太太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以下是该法学生提出的具体建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