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在洪河市(设区的市)梅西区的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在省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后,于2005年10月1日正式开业。该公司主要从事下列业务: (1)旅游服务; (2)对外提供餐饮服务,拥有客房600套; (3)经营卡拉OK歌舞厅、保龄球、台球等娱乐服务项目; (4)汽车修理、修配与汽车出租服务。有关业务在账簿上分别核算。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A.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B.购票员身份证明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A.旅店业统一发票 B.娱乐业定额统一发票 C.服务业统一发票 D.机动车修理统一专用发票
A.发票领购申请表 B.发票领购簿 C.税种登记表 D.税务登记证
A.处2000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B.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C.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D.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