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上市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为2014年3月5日,财务报表报出日为2014年3月10日。针对2014年3月16日发现的事实,甲公司管理层修改了2013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采取的以下措施中不恰当的是()。

A.在针对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修改2013年财务报表的原因
B.A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C.A注册会计师复核管理层采取的措施能否确保所有收到原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人士了解这一情况
D.A注册会计师针对修改后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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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选择题注册会计师在考虑利用专家工作时,应当评价的内容不包括()。

A.专家是否具有实现审计目的所必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B.充分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
C.与专家就相关重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D.评价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能否减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2.问答题案例华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业务对职业道德的影响及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案例背景】华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汽车)于1999年由华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集团)独家发起设立,并于200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为汽车主要从事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华为汽车是哲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4年5月10日,哲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华为汽车续签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哲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哲诚会计师事务所使用同一品牌,共享重要专业资源。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发生以下事项:(1)注册会计师姜鹏系哲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与注册会计师张红同处一个业务部门,注册会计师张红担任华为汽车2014年审计项目合伙人。2014年4月5日,姜鹏购买了华为汽车股票5000股,每股12元,由于尚未出售该股票,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委派姜鹏担任华为汽车审计项目组成员。(2)审计项目组的前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林静于1年前离开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应聘到启航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4年4月华为汽车通过吸收合并并购了启航公司,林静成为华为汽车子公司(启航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林静在1年前加入启航公司前并未预料到会发生企业合并,也未继续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活动或专业活动,且在会计师事务所中应得的报酬或福利都已全额支付。审计项目组已就林静在启航公司的职位与治理层进行讨论。(3)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发现华为汽车与本事务所2014年3月接受委托的审计客户佳木汽车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华为汽车和佳木汽车公司,继续与华为汽车续签了业务约定书。(4)华鑫轮胎公司与华为汽车均为华康集团的重要子公司。华鑫轮胎公司于2014年5月委托哲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与财务会计系统相关的内部审计服务,并由华鑫轮胎公司承担管理层职责。华鑫轮胎公司及华康集团不是哲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5)注册会计师张红以低于市场10%的价格购买华为汽车2014年最新上市的汽车,该汽车上市后广受好评,购买时,张红一次性支付车款80万元。(6)注册会计师赵雯曾担任华为汽车2013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负责人。赵雯于2014年5月10日辞职,于2014年11月底加入华为汽车担任财务经理。(7)哲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赵宇的父亲持有华为汽车少量股票。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这些股票市值5000元。合伙人赵宇自2013年起为华为汽车下属子公司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服务,但在服务过程中不承担管理层职责。(8)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杨海涛担任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并负责华为汽车重要组成部分(全资子公司)的审计。(9)注册会计师张红拟在审计完成阶段实施针对特定项目(包括持续经营、法律法规、关联方等)的必要程序。(10)华为汽车2014年初启用了新的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的审计项目组缺少这方面专业技能的人员。【案例要求】1.针对事项(1)至事项(7),逐项指出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2.针对事项(8)至事项(10),逐项指出哲城会计师事务所及华为汽车审计项目组成员可能违反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3.问答题案例正泰商业银行贷款和担保对独立性的影响【案例背景】正泰商业银行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拟委托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报表。《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委托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声誉良好的外审机构从事审计业务。经评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且在业内声誉良好。2014年11月,正泰商业银行在对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进行评估时,发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项目组成员与正泰商业银行存在以下情况:(1)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吴欣因购置新房,以其父亲的名义向正泰商业银行申办30年期,优惠利率5%的房屋贷款300万元。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可以承接正泰商业银行的审计业务,将委派吴欣为正泰商业银行审计项目组的成员。(2)正泰商业银行是正泰集团(系上市公司)的重要子公司。正泰集团不是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审计项目组成员石磊的妻子因在正泰集团担任销售部总监而获得正泰集团股票期权。(3)2014年9月,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正常的借款程序、条款和条件,向正泰商业银行以抵押贷款方式借款200万元(该贷款对正泰商业银行和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影响并不重大),用于购置办公用房。(4)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梁辉目前兼任正泰商业银行的独立董事。(5)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可以承接正泰商业银行的审计业务,考虑到注册会计师赵江对正泰商业银行比较熟悉,将委派赵江为正泰商业银行的审计项目成员。赵江在2014年5月前曾担任正泰商业银行审计部经理。(6)注册会计师陈敏自2008年以来一直协助正泰商业银行编制财务报表。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可以承接正泰商业银行的审计业务,将委派陈敏为正泰商业银行的审计项目现场负责人。(7)审计小组成员注册会计师于浩的儿子自2008年度起一直在正泰商业银行担任外柜柜员。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可以承接正泰商业银行的审计业务,将委派于浩为正泰商业银行的审计项目经理。(8)正泰商业银行管理层向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由于正泰商业银行财务部的人员对上市的要求理解不透彻,希望中天会计事务所能推荐一名经验丰富的人员帮助正泰商业银行财务部门编制上市审计财务报表所依据的财务信息。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拟安排审计一部经理姜凯负责该项工作。(9)注册会计师张敏担任正泰银行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张敏曾按正常商业条件在正泰银行开立账户,并于2014年10月购买20000元正泰银行公开发行的六个月期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案例要求】针对上述情况,逐项判断是否可能对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4.问答题案例岳山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背景】岳山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山机电)于2001年由南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岳集团)独家发起设立,并于2011年3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南岳集团持有岳山机电55%的股份。岳山机电主要从事机电产品及相关配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研究开发等业务。岳山机电系德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3年6月1日,德永会计师事务所与岳山机电续签了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2013年度岳山机电审计项目组拟分派的主要负责人员如下:张红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赵双担任项目经理,李英为现场负责人。德永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1)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张红的母亲拥有南岳集团200股流通股股票,该股票每股市值为26元。(2)2013年6月20日,由于岳山机电财务经理因公出国培训3年,审计项目组成员韩美推荐自己的同学李佳参与面试。经面试合格,岳山机电于2013年7月正式聘任李佳为财务经理。(3)岳山机电审计项目组成员张杰的妻子在南岳集团担任董事会秘书。(4)李英拥有北山公司20万股流通股股票,岳山机电的董事张某拥有北山公司25%的股份,对北山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5)审计项目合伙人张红自2009年起为岳山机电提供审计服务,2011年岳山机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时张红是公司申报报表的签字合伙人,2011年和2012年的财务报表年报审计均由张红负责,鉴于张红对岳山机电比较熟悉,为了更好地为岳山机电提供审计服务,德永会计师事务所依然指派张红担任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6)2013年12月1日,由于岳山机电某一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紧张,岳山机电要求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派人将该分支机构已编制并经审核的记账凭证录入会计信息系统。该分支机构从总体上对被审计财务报表不具有重要性。德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未参与岳山机电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梁艳承担此项工作。(7)审计项目组成员赵双因工作较忙,授权理财顾问管理其股票账户。在赵双不知情的情况下,理财顾问通过该账户代其购买了少量岳山机电的股票。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这些股票市值合计为2000元。【案例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有关规定,逐项判断是否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简要提出应对措施。
5.问答题案例佳美保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影响【案例背景】佳美保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美保健)是专业从事保健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佳美保健是2011年12月5日在佳美保健有限公司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改制设立的,佳美保健将2011~2013年作为三年申报期,将在2014年公开发行10000万股。佳美保健改制前的审计工作是由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由于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不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不能承接佳美保健IPO申报工作。为了IPO审计及改制,确定泽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2011~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泽明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张玮担任佳美保健审计项目合伙人。(1)为使企业的情况更加真实并符合上市公司的要求,佳美保健委托泽明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整体的价值进行评估。(2)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佳美保健如上市成功,将另行奖励泽明会计师事务所,奖励金额按发行股票融资额的0.2%计算。(3)佳美保健研发部高级经理李静(具有特级研发资质)被竞争对手高薪挖走,佳美保健在平时与审计项目合伙人张玮的接触过程中得知,张玮的朋友具有特级研发的资质,张玮表示,其朋友现阶段有换工作的打算,将为佳美保健进行推荐,作为研发部高级经理的候选人。(4)审计项目组成员赵海的妻子拥有健康药业公司25%的股权,同时佳美保健拥有健康药业公司35%的股权。(5)审计项目组成员林华与佳美保健财务经理万军是大学同学,二人与其他同学共同投资成立了一家广告策划公司,二人皆不参与广告策划公司的管理。(6)审计期间,佳美保健向项目组成员每人赠送了一台保健仪器,每台市价3000元。(7)佳美保健审计项目组成员张杰曾在佳美保健企业管理部负责员工日常考勤记录及着装检查,于2013年5月10日离开佳美保健,加入泽明会计师事务所。【案例要求】针对上述事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有关规定,逐项判断是否对审计项目组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6.问答题

案例金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的出具
【案例背景】
金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公司)为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通讯设备的生产和销售,系中天会计帅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关键项目合伙人轮换制度,2014年度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了审计项目合伙人,由合伙人杨杰和李伟代替合伙人吴欣和石伟对金信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
审计项目组成员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发生认定进行审计,编制了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资料二
2014年1月,金信公司为中联公司向银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2014年12月,因中联公司未能偿还到期债务,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金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借款本息5250万元。2015年1月15日,法院终审判决银行胜诉,并于2015年1月20日执行完毕。考虑到中联公司已宣告破产清算,无法向其追偿债务,金信公司调整了2014年度报表项目:借记“营业外支出”5250万元,贷记“其他应付款”5250万元。这一事项使得金信公司2014年年末的营运资金和2015年1月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出现负数。针对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上述事项,金信公司提出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杨杰注册会计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认为金信公司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合理的,但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案例要求】
1.针对资料一中的审计说明第(1)~(3)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成员实施的审计程序中存在的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2.针对资料一中的审计说明第(4)项,针对前期出具的不恰当审计意见,请说明合伙人杨杰和李伟应当如何处理?
3.针对资料一中的审计说明第(4)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如果拟对201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审计报告,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指出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分别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4.假定只存在资料二所述情况,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请指出杨杰和李伟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何种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代为续编以下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金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引言段略)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略)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杰(签名并盖章)(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伟(签名并盖章)中国××市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5.说明在对金信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复核人员应当同时考虑的事项。

9.问答题案例中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特殊项目的审计【案例背景】中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电子)系主要从事电子芯片的生产、开发和销售的企业,中星电子于2001年由万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万达)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万达的控股股东系美国万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万达)。2014年6月,中星电子解聘为其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哲信会计师事务所,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凯德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凯德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李红担任中星电子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下列事项:(1)中星电子生产电子芯片的原材料全部由美国万达提供,其生产的产品大部分通过出口外销给美国的关联企业,双方交易频繁,金额巨大。(2)2014年7月,中星电子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固定资产相关折旧政策进行调整的议案》,决定自2014年1月起对公司固定资产相关折旧政策进行调整,残值率由原来的3%提高到10%,折旧年限由8年延长至15年。经过调整后,年折旧额较变更前有大幅度的减少,对2014年扭亏为盈起到了很大作用。该项会计估计变更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3)红星公司系中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红星公司近年来连续亏损,其2014年12月31日的营运资金为负数。但红星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未来仍充满信心,并已向审计项目组提供未来应对计划,及未来5年的现金流量预测。此外,红星公司管理层表示,红星公司可以在必要时寻求中星电子的财务支持以应对流动性风险。因此,红星公司管理层认为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红星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案例要求】1.根据上述事项(1),简述注册会计师针对该关联方交易应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2.假定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识别出中星电子管理层以前未识别出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重大关联方交易,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哪些应对措施。3.根据上述事项(2),判断该项会计估计变更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同时,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实施的审计程序有哪些。4.简要说明审计项目组应当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以获取中星电子2014年度财务报表期初余额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5.针对事项(3),对识别出的可能导致对红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简要说明审计项目组应实施哪些审计程序,以确定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0.问答题案例州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特别风险【案例背景】州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州建)是一家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上市公司。自2005年上市以来,州建一直聘请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托张明担任州建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近几年政策调控的影响下,成交量呈下降趋势。在目前调控持续深化的背景下,以住宅开发为主的房企盈利水平整体出现下降,部分企业一改之前的泡沫化膨胀趋势,逐渐收缩开发实力。在审计过程中,项目组获取的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如下:(1)州建在政策调控的影响下,销售形势不太乐观,负债压力较大。为了刺激销售,提升融资能力,州建在2013年放宽授信额度以增加销售收入,同时相应延长了收款的时间。2013年州建的销售收入较2012年增长了15%(董事会制定的当年预算目标是增长12%),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5亿元(2012年为1.8亿元);州建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为750万元(2012年为790万元)。(2)在201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应收天锦代理有限公司的款项为8450万元。经了解,天锦代理有限公司系州建控股股东晨建集团投资的子公司,州建与天锦代理有限公司的交易均未支付相关款项。审计项目组成员向天锦代理有限公司发出积极式询证函,回函结果表示无差异。州建2013年未经审计的税后利润为4550万元(董事会制定的当年税后利润为4500万元),2013年度未经审计的总收入为25000万元。【案例要求】1.根据上述事项(1),请代张明分析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项目的哪些认定会存在着重大错报风险。2.根据上述事项(1),请简要说明州建认定层次存在哪些特别风险,并说明理由。3.根据上述事项(2),针对应收天锦代理有限公司款项的函证,判断回函无差异是否能够证明该笔关联交易已经发生,如果不能证实,还应实施哪些实质性程序。4.说明特别风险通常与哪些因素相关。作为注册会计师,从风险性质确定特别风险时应注意哪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