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人体上实施非治疗目的外科手术的方法
B、用餐巾折成的花
C、与水电站相连的水坝
D、对空气造成轻度污染的柴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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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水电站下建立人工运河的设计方案
B.一种能驱散烟雾的方法
C.一种金融管理服务的处理系统的方法
D.一种测量人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
A.开拓性发明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B.如果组合的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彼此相互支持,并取得了新的技术效果,则发明具备创造性
C.组合发明的每个技术特征本身是否完全公知或者部分公知并不影响创造性
D.如果组合是公知结构的变型,或者组合处于常规性技术继续发展的范围之内,没有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但因其是组合发明,具备创造性
A.国内外出版物中的现有技术
B.国内公开使用过的技术
C.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D.抵触申请中的相同技术
A.如果转用是在类似的后者相近的技术领域之间进行的,并且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效果,则这种转用不具备创造性
B.如果这种转用能够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或者克服了原技术领域中未曾遇到的困难,则这种转用发明具备创造性。
C.转用发明的创造性判断时需要考虑转用技术领域的远近
D.将柜子的支撑结构转用到桌子的支撑,这种转用发明具备创造性
A、已经丧失新颖性
B、在公开后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C、在公开后12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D、新颖性不因在先公开而受影响
A、发明日
B、申请日
C、授权日
D、以上均不对
A.专利文献
B.广告宣传册
C.用缩微胶片制成的教科书
D.在线数据库中的文件
A.在不对外开放的工厂内部生产、使用包含有实用新型的产品
B.在田间使用的含有实用新型的收割机
C.在公开的市场上销售、交换含有实用新型的收割机
D.甲农场试用乙农机厂的含有实用新型的收割机,并签订了保密协议
A.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出版或公开发表都构成公开
B.无论是以哪种评议撰写而发表的都构成公开
C.即使出版一本也构成出版物公开
D.出版后存放于图书馆,从没有读者阅读也构成出版物公开
A.申请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
B.抵触申请文件中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
C.负有保密义务的人违反协议泄露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
D.抵触申请中的技术属于已有的技术,在评价发明创造性时不予考虑
最新试题
驰名商标的淡化行为,是指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行为。()
被告人张某、朱某系江苏海安人,两人系夫妻,张某原为案涉专利权人陆某经营的南通恒维化工厂业务人员,后因故离开该公司。2007年9月25日,张某注册成立海安县江源机电公司,生产、销售锅炉清灰剂。2011年,江源机电公司因未接受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2008年始,为增加销售量,张某利用从南通恒维化工厂获取的产品宣传册,委托复印社以南通恒维化工厂的宣传册为蓝本,仅修改了发明专利号的字体、颜色、大小、布局,并将专利证书印刷在宣传册上(专利权人和部分发明人作了更改,其他著录项目信息不变),印刷了江源机电公司宣传册2000本。张某还委托当地一网络公司为其制作江源机电公司网页。宣传册封面及互联网网页中载有的发明专利号与陆某于1997年4月7日申请的尚处有效期间的炉窑添加剂发明专利号完全相同。张某在销售锅炉清灰剂过程中,在销售合同中写明销售的锅炉清灰剂是受专利保护的,专利号与陆某的炉窑添加剂发明专利号完全相同。朱某协助其销售,以发放宣传册及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宣传推介产品。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期间,张、朱二人共销售锅炉清灰剂65吨,销售金额共计491750元。上述案件中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专利罪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被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客体,主要是指侵犯了国家对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如果行为人以假冒手段侵犯某一特定专利权的,可能发生假冒专利罪与诈骗罪法条竞合现象,根据“特别法条优先适用于普通法条”的法条竞合处理原则,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13条至219条规定的知识产权犯罪都是故意犯罪。()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识虚假专利号冒充专利,情节严重的,以假冒专利罪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公司等单位构成。()
2016年2月起,被告人周某某租赁外省某丝绵厂厂房,雇佣人员生产假冒“恒源祥”“富安娜”等注册商标且属伪劣产品的蚕丝被,并对外销售牟利。被告人周某某作为工厂经营负责人,具体负责联络购入生产所用原材料及联系销售产品,其妻张某甲、妻妹张某乙、其连襟沈某分别负责生产管理、采购原材料及打包装运侵权产品等环节。2018年8月至10月,周某某通过上述制假工厂生产、销售各类假冒“恒源祥”“富安娜”注册商标的蚕丝被3012条,销售金额逾十八万元,获利十万余元。公安人员查获待销售的假冒“恒源祥”“富安娜”注册商标蚕丝被2000条,价值十二万元,以及大量假冒伪造的“恒源祥”“富安娜”商标标识、合格证、外包装手提袋等。本案件下列情形哪些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