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以下哪种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

A、一种采用三角形进行细微变化得到的台灯
B、一种华山形状的笔筒
C、采取天坛祈年殿外形的工艺品
D、与某顶级赛车设计类似的玩具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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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项选择题下列外观设计申请不具有新颖性的是()

A、该设计已在法国被应用于某产品
B、应用该设计的产品已被生产于常人不能进入的生产车间
C、应用该设计的产品已被置于某商场柜台
D、应用该设计的产品已被某商品展览会展销

2.多项选择题下列是评价发明的实用性时不予考虑的因素的有()

A、发明是否已经实施
B、发明是否具有积极的效果
C、制造方法发明的成功率高低
D、产品发明的市场前景好坏

3.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发明主题中有哪些不具备实用性()

A、一种采用外科手术从活牛身上摘取牛黄的方法
B、一种会使患者服用后食欲减退的治疗肺炎的药品
C、一种通过逐渐降低羊的体温以测量其耐寒程度的方法
D、一种用于实施外科手术方法的机器人

4.单项选择题下列具备实用性的发明有()

A、在人体上实施非治疗目的外科手术的方法
B、用餐巾折成的花
C、与水电站相连的水坝
D、对空气造成轻度污染的柴油机

5.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具备实用性的为()

A.在水电站下建立人工运河的设计方案
B.一种能驱散烟雾的方法
C.一种金融管理服务的处理系统的方法
D.一种测量人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

6.多项选择题关于开拓性发明和组合发明的判断,正确的有()

A.开拓性发明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B.如果组合的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彼此相互支持,并取得了新的技术效果,则发明具备创造性
C.组合发明的每个技术特征本身是否完全公知或者部分公知并不影响创造性
D.如果组合是公知结构的变型,或者组合处于常规性技术继续发展的范围之内,没有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但因其是组合发明,具备创造性

7.多项选择题在进行发明的创造性审查时的现有技术包括()

A.国内外出版物中的现有技术
B.国内公开使用过的技术
C.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D.抵触申请中的相同技术

8.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转用发明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转用是在类似的后者相近的技术领域之间进行的,并且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效果,则这种转用不具备创造性
B.如果这种转用能够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或者克服了原技术领域中未曾遇到的困难,则这种转用发明具备创造性。
C.转用发明的创造性判断时需要考虑转用技术领域的远近
D.将柜子的支撑结构转用到桌子的支撑,这种转用发明具备创造性

9.单项选择题2005年1月5日,李某将其发明在河北省的一个省级学术团体的年会上首次发表,后李某就该发明内容申请专利,该专利申请()

A、已经丧失新颖性
B、在公开后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C、在公开后12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D、新颖性不因在先公开而受影响

10.单项选择题在进行新颖性审查时,我国采取的时间标准是()

A、发明日
B、申请日
C、授权日
D、以上均不对

最新试题

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识虚假专利号冒充专利,情节严重的,以假冒专利罪定罪处罚。()

题型:判断题

2016年2月起,被告人周某某租赁外省某丝绵厂厂房,雇佣人员生产假冒“恒源祥”“富安娜”等注册商标且属伪劣产品的蚕丝被,并对外销售牟利。被告人周某某作为工厂经营负责人,具体负责联络购入生产所用原材料及联系销售产品,其妻张某甲、妻妹张某乙、其连襟沈某分别负责生产管理、采购原材料及打包装运侵权产品等环节。2018年8月至10月,周某某通过上述制假工厂生产、销售各类假冒“恒源祥”“富安娜”注册商标的蚕丝被3012条,销售金额逾十八万元,获利十万余元。公安人员查获待销售的假冒“恒源祥”“富安娜”注册商标蚕丝被2000条,价值十二万元,以及大量假冒伪造的“恒源祥”“富安娜”商标标识、合格证、外包装手提袋等。本案件下列情形哪些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

题型:多项选择题

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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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识产权罪只能由作为构成,不作为不可能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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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客体,主要是指侵犯了国家对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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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淡化行为,是指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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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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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法》,即《安娜法令》。()

题型:判断题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帮助,或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题型:判断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国际通行的重罪原则、比例原则为指导思想来确定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条件,所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不属于重罪,所以在司法实务中不能适用技术侦查措施。()

题型: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