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13年1月23日,甲县烟草专卖局接到消费者电话,称在当地柏杨路18号“鸿飞名烟名酒店”买到假烟。当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店实施检查。执法人员在其店内查获非法生产的卷烟Y品牌卷烟15条和记录非法卷烟购销的账册1本,并制作了勘验笔录,对卷烟及账册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在专卖管理系统中查询到该店持证人李某于2011年10月、2012年5月分别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被处罚过一次。对李某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考虑到李某从事违法行为时间较长,于是从其生活变化、店铺变化、卷烟销量变化等方面入手,按照时间顺序对其进行询问;在李某进入交代违法事实的状态后,执法人员遂就违法卷烟的来源、数量、销售去向等进行发问,彻底弄清了李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事实。后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鉴定结论显示:Y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3月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李某作出了行政处罚。本案中涉烟情报的来源是什么?除此之外涉烟情报的来源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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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问答题2012年3月21日,甲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接到线人举报,称本市S公司近日将从外地购进一批假烟运输至本市销售。稽查支队经过调查,发现S公司在本市郊区黄村路12号有一个独立库房,近日进出人员较多。支队支派稽查人员小韩、小尹在该仓库对面楼房的三楼设立监控点,拟在假烟运抵后采取收网行动。3月24日14时20分左右,小韩发现一辆厢式小货车进入仓库院内,遂通知一组稽查人员联合公安干警进行检查,当场查获非法生产的C品牌卷烟15万支。与此同时,二组稽查人员在S公司店内查获非法生产的Y品牌卷烟76条,依法制作了现场勘探笔录,并为该批卷烟拍摄了照片。稽查人员依法对S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进行了询问,在询问中,考虑到李某长期从事涉烟违法活动,反稽查能力较强,于是挑出该批卷烟的来源进行发问,使李某措手不及,并抓住其在辩解中出现的矛盾,使其承认了违法事实。S公司对面商店的职员汪某曾听S公司职员康某说过李某销售假烟,并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证言。稽查人员还在李某的办公室查获记载非法生产卷烟购销数量的账册一本,并对账册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对比,掌握了S公司从事涉烟非法经营活动的详细账目。请根据证据的不同来源,对本案取得的下列证据进行分类:现场勘验笔录、汪某的证言、先行登记保存的76条Y品牌卷烟、为Y品牌卷烟拍摄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