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2年5月,为全面加强辖区卷烟市场监管,丙市丁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制定了详细的月和
周市场检查计划,并经过分管专卖工作的林副局长批准后,下发给稽查大队执行。其中5月第三
周市场检查计划如下:
丁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第三周市场检查计划
工作安排:
5月14—15日(星期一、二)检查陈某片区(A、B、C等村42户中的18户)。
5月16—17日(星期三、四)检查吴某片区(E街道、F和G等村56户中的23户)。
5月18日(星期五)检查董某片区(H、I、J等村53户中的21户)。
5月16日,稽查一中队依据本中队的日检查计划对吴某片区进行检查时,接到一个举报电话,
举报说在E街道内的“向阳食杂店”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卷烟销售行为,经
检查,“向阳食杂店”确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执法人员在“向阳食杂店”内发现了120
条带有乙市烟草公司激光喷码的K品牌卷烟,店主陈向阳称该批卷烟是自己在乙市市场收购并通过“四通货运站”运回店内销售的,涉案金额13200元。

针对在“向阳食杂店”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线索,丁县烟草专卖局在执法权限衔接方面应如何处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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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问答题

小张、小王是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一中队市场监管员,小张5年前从部队转业分配至A
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工作至今,小王于今年6月份毕业于某名牌大学法学院。2011年7月11
日(星期一),小张按照县局稽查大队制订的周市场检查计划,结合本辖区的卷烟零售户、检查周
期、片区路线等情况,制订了一份日市场检查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日检查计划
检查目的:掌握市场情况,打击违法行为,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维护卷烟市场正常经营
秩序。
检查时间:7月12日
检查人员:小王(负责人)、小张
检查对象:晨曦路A1、A2、A3、A4、A5等零售户;人民路B1、B2、B3、B4、B5等零售户;
泰山路C1、C2、C3、C4、C5等零售户;阳光大街D1、D2、D3、D4、D5等零售户;光明大街E1、
E2、E3、E4、D5等零售户。其中A1、B2、C3、D4、E5等零售户在上次检查中有违法行为。
检查内容:一是检查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审批证明文件的使用情况;二是检查烟草专卖管理
相对人的守法经营情况;三是对上次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户进行重点检查,充分做好教育转化
工作,引导其守法经营。四是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专卖执法氛围。
检查方法:采取分类监管的方法,将常规检查、突击检查与错时检查相结合,对守法经营户以服务为主,对轻微违法户以法律宣传、教育转化为主,对重点户以严格检查为主,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7月12日,小张、小王按照检查计划对辖区卷烟零售户进行检查时,在人民路零售户“辰罡
名烟名酒店”中查获没有甲市烟草公司激光喷码的C品牌71条,包装粗燥,外观质量差。小张、
小王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后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检测,C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
商标且伪劣卷烟。经询问,店主尹某称该批卷烟系外地烟贩送货上门,共订购158条,已售出87
条,现已无法与该人联系。尹某称,自己售出的假烟中有58条销售给了本县一中教师韩某作为婚
礼用烟,其余销售给了在附近建筑工地打工的陈某等人。另据尹某交代,一月前曾有一男子来店
内推销假烟,该男子所驾车辆为白色面包车,车号为滨D23451,其自称与县城多家零售户有业务
往来。因学校正值暑假期间,韩某正在外地休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故小张、小王未对韩某是
否购买假烟进行核实,也未对陈某等人进行询问。小张、小王在全国交通信息系统中对尹某提供的车牌号进行了查询,发现该车牌所属车辆为微型货车,非属尹某所称的面包车,于是将此线索
作为无效信息处理。7月18日,小张、小王依法对尹某销售假烟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后,作了结案处理。

运用“三不放过”要求简要说明对该案中收集到的信息应该如何应用。(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