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新聘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客户丁某委托甲公司为其出售一套二手房。甲公司指李某代理该业务。李某在核实该房屋产权时,发现房屋产权证的产权人为共有人丁某和谢某。李某询问丁某此情况时,丁某称谢某是其妻子,完全同意出售该房屋,出示了谢某的私章和身份证,并说谢某因生孩子回娘家,长时间不能回来。新到公司的李某为表现自己的王作能力并提升业绩,迅速完成了交易配对,将该房屋出售给了一家网络公司用作员工宿舍。此时,谢慕闻讯赶来,称丁某正在与其闹离婚,擅自卖房侵害 了自己的利益,并与甲公司引起了争执。
对于丁某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为()
A.李某应赔偿谢某全部的损失
B.由于缺乏谢某的书面同意,此代理业务不能成立
C.李某没有尽到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道德中尽职守则的要求
D.对于甲公司的损失,可以向李某追加部分或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