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
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也称单独行为或单约束行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对方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
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也称债的发生根据,是指引起债的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
也称债的标的,是指债务人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应为或不应为的特定行为,统称为给付。
是指债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
也称债的当事人,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
即债的构成所必须具备的要件,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和债的客体。
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
最新试题
选择之债
单方允诺
债的主体
意定之债
债的要素
合同
无因管理
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
债的发生原因
按份之债、连带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