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对智力落后儿童进行的教育训练,要经常性地、反复地进行,不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
这一原则是指智力落后儿童的早期干预无论是在教育内容还是在教育形式、方法上都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