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组合分配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B.单元独立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72h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时,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的100%
C.采用预制七氟丙烷的气体灭火系统,在防护区内装置数量大于10台时,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D.除二氧化碳外的其他气体灭火系统,在48h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E.对于瓶组式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当恢复时间超过48h时,应按主用量的100%设置备用量四、气体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