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在一次例行工作检查中发现某个体餐馆卫生条件不合格,当即对其罚款500元,并限其立即改正,否则即令其停业整顿。但该卫生行政管理机关没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没有收集有关证据,只向餐馆业主出具了一张罚款收据。该个体餐馆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法律依据和理由:
牛某被杀,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和赵某。许某和赵某对实施杀人行为供认不讳,但说他们杀人是陈某花50000元人民币雇佣他们千的。许某和赵某交出了陈某先交给他们的20000元钱,并提供了陈某与他们之间谈话的录音,陈某在谈话中说“今天晚上牛某一个人在家,你们今天就把他干掉,其他30000元事成之后就付。”(经鉴定确为陈某声音)陈某对雇凶杀人一事完全否认。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方提出该录音证明陈某是本杀人案主犯,但辩护人提出异议,指出“该录音是未经对方同意的私自录音,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属于非法证据,应当排除”。 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证据学理论分析:
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予2005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原告李某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2005年6月3日”借据复印件一张。 被告张某辩称:我的确在2005年6月3日从原告处借款1万元,但此款早已抵销。因为原告曾于2006年2月打电话请我帮他买一台摄像机,我在2006年2月底买了摄像机,后不久便将摄像机送到原告家里并将剩下的500元钱交给了原告。当时因原告找不到借据,所以借据未拿回。被告向法庭提交了摄像机发票(购货人为李某)的复印件及手机电话录音(因当时怕摘错摄像机的型号,特意将原告要被告帮助买摄像机的电话作了录音)。 原告称:被告帮我购买摄像机花9500元是事实,但9500元钱在被告将摄像机送到我家时就给了被告,当时有朋友陈某在场看到。据查陈某已出国留学,其妻邱某在法庭作证说:“我丈夫告诉我,李某家买了一台摄像机,9500元钱,是张某帮买的。我问他怎么知道是9500元,他说是他在李某家看到李某点钱给张某。”
A.人民法院 B.当事人 C.辩护人 D.诉讼代理人
最新试题
在我国,()负有不可推卸的证明责任。
搜查是主要在刑事案件中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
对于法律推定的事实,人民法院无需当事人举证,可以直接依据推定规则认定事实。
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传来证据。
司法认知中,当事人没有充分的反驳机会。
搜查具有双重的证据收集功能。
神示证据制度又称为法定证据制度。
鉴定人有权获得必要的劳动报酬和费用补偿。
有罪证据也叫控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