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出版公司于2001年4月与原告周海婴签订《鲁迅与我七十年》图书出版合同,取得该书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第三条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一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专有出版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2001年1。月18日,南海出版公司同意被告某报连载《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该报社自2001年10月3。日至2002年2月8日,分28期转载了《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的部分内容。在此期间,周海婴曾向该报编辑部索要连载中个别期的报纸,并向其提供正误表。2002年3月10日周海婴向该报编辑部去函询问稿酬事宜,但始终未收到稿酬。后周海婴以该报未经其许可刊载《鲁迅与我七十年》,侵犯其享有的修改权、发行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报社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报社称其行为已得到南海出版公司许可,而周海婴曾向该报编辑部索要连载中个别期的报纸,并向其提供正误表、询问稿酬等情况说明原告知悉此事并认可同意的,被告不存在侵权事实。
试分析该案中被告是否侵权?为什么?本案如何判决?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 中国广播电视大学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识产权法试题
- 中国广播电视大学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识产权法试题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试题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知识产权法试题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试题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5--200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试题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5--2006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试题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最新试题
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我国已经参加了很多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其中包括()
以下表述不属于地理标志权特征的是()
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这类行为称为()
专利权人对合法投放市场的专利产品不再具有销售或使用的控制权,叫做()
“购物天堂”四个字用于推销商品或服务属于()
甲公司有一发明,其要申请发明专利,专利局可以根据甲公司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间是自申请起()
我国负责专利申请审批的组织是()
我国法律规定,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叫做()
两个权威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管理机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