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置物灭失、被征收;(2)主债权消灭;(3)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4)债务人另行提出其他相当的担保。
留置权实际上发生二次效力,因此留置权的实现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留置财产;(2)以留置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1)保证;(2)抵押;(3)质押;(4)留置;(5)定金。
(1)合同;(2)单方法律行为;(3)侵权行为;(4)不当得利;(5)无因管理;(6)其他。
(1)债的主体的特定性;(2)债权是一种请求权;(3)债的客体的多样性;(4)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最新试题
简述著作权的归属。
简述引起债终止的原因。
简述订立合同中的竞争程序的方式。
简述运送合同的特征。
简述可撤消合同的条件。
简述承诺不发生效力的情形。
简述合同制度的作用。
简述继承开始的通知。
简述违约民事责任的特征。
简述商标权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