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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题 若处罚决定由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以两家名义共同作出,甲歌舞厅请求行政赔偿,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D.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可以向有过失的工作人员进行追偿
A.甲歌舞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B.甲歌舞厅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者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予以赔偿
C.甲歌舞厅向乙区公安分局提出赔偿请求,乙区公安分局只负责赔偿其应当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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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第 40 题 若处罚决定由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以两家名义共同作出,甲歌舞厅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由此形成的诉讼为必要的共同诉讼
B.若甲歌舞厅仅起诉文化局,法院只能通知乙区公安分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甲歌舞厅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D.被告应为乙区人民政府
A.由此形成的诉讼为必要的共同诉讼
B.若甲歌舞厅仅起诉文化局,法院只能通知乙区公安分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被告应为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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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材料,回答第 39~41 题:
某省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在2006年春季展开联合执法行动。3月10日,两局对甲歌舞厅进行查处,以其违法经营为曲,对甲歌舞厅作出罚款1 万元的处罚决定。
第 39 题 若处罚决定经乙区人民政府批准以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共同名义作出,甲歌舞厅不服申请复议,谁应为复议机关?( )
A.区人民政府
B.甲市人民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文化局
A.区人民政府
B.甲市人民政府
C.甲市公安局
C.甲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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