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春风中学学生小白(2002年8月16日生)、小黑(2001年9月5日生),二人夜间于街上游荡,偶遇了参加完法考的失意醉酒考生豆豆,二人向豆豆索要金钱、手机,豆豆不给,二人将豆豆打成轻伤并抢走豆豆钱包与手机,尔后逃走。小白后心生悔意,于9月1日到海淀区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了豆豆的损失,取得了豆豆的谅解。当天,根据小白的供述将小黑抓获。海淀区公安局当即对小白、小黑进行了讯问,并事后通知了小白、小黑的父亲到场。海淀区检察院在经讯问小白、小黑;听取小白、小黑父亲与值班律师的意见后,对二人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二人被取保候审。海淀区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海淀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委托海淀区共青团委与专业社区工作人员对二人进行了社会调查,形成了社会调查报告。
经审查,海淀区检察院认为二人抢劫行为符合起诉条件,由于小白有自首、悔罪表现,故拟对小白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拟对小黑向海淀区法院提起公诉。小白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8个月,由其父亲配合做好监督考察工作,在考察期内,要求小白每月到地铁站开展一次志愿服务,帮助乘客搬运大件物品、引导乘客快速通过安检。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小黑认罪认罚,在其法律援助辩护律师方律师在场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2019年9月10日,海淀区法院以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小黑抢劫案,通知了小黑的父亲到庭并组织春风中学的学生进行旁听,开展普法教育,判处小黑三年有期徒刑。此外,海淀区人民法院径行指派了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白进行心理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