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能满足人的需要,并为人能够支配的物体或自然力。
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A、具有从属性 B、具有可分性 C、具有不可分性 D、具有物上代位性
物权的产生、变更、消灭,必须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察知的方式表现出来。
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户家庭全体成员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承包人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用地。
A、甲的汽车与拖斗 B、乙的拖拉机与拖犁 C、丙的上衣与裤子 D、丁的母鸡与该鸡生的蛋 E、庚的门与窗
是指基于特定的从属关系,受他人的知识对物进行事实上的管领。
是指权利人依法享有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