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居委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最新试题
居民代表如何产生?
什么是社区居委会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居民小组长的任期如何确定?
社区居委会选举可否采取先选委员,再从委员中推选主任、副主任的办法?
如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
如何提名初步候选人?何时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
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有哪几个阶段?
为什么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不能担任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何时结束?
在差额选举中如何确定正式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