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与管理局是本市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宅办负责本市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具体配售管理工作。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是市政府提供给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的,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市国土房产局和市公房管理中心应及时受理涉及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工作的来访、来信和来电,并依法核实处理。
对申请表中应填写的内容,主要建立在个人诚信的基础上,金融、税务、工商、社保、交通管理等部门将积极配合提供申请人相关资料。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最新试题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一个?
对已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无法退出承租住房的,如何处理?
我和小孩是厦门户口,先生户口在外地,我能和小孩两人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吗?
对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分配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有何监管规定?
承租人如何办理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退出?
如何审核申请人的资产?
申请人父母的房产应参加计算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吗?
对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如何处理?
违规取得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补助如何处理?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如何缴交?拖欠租金的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