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去年1月份X到福州一家罐头厂做清洗工,进厂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11月18日,领班安排X清洗压模机,在开机清洗过程中X右手不慎被机器切轧伤,三个指头都被切断,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厂里支付了医疗费等共计三千多元,且工资照发。伤愈后,X要求罐头厂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厂里则认为开机清洗机器未经厂里允许,属违章操作,此次事故责任应由其本人全部承担。请问像X这样的情况能算工伤吗?自己是否要负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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