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贷款明细信息表中住房贷款累计逾期不得超过24期
B.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近24个月内连续逾期不得超过6期
C.贷款明细信息表中本月应还金额加总得出本月贷款应还总额
D.特殊交易表中最近24个月不得出现“展期”或“以资抵债”的特殊交易
E.逾期及违约信息概要中不得出现呆账或核销记录,特别记录表中不得出现历史诉讼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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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明
B.办理时需提供评估报告
C.审核需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
D.首付款凭证需加盖资金监管章
A.银行退件管理人在“担保退件”环节可以选择将该笔业务退回至或“采集影像”或“补充扫描”环节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提交到银行退件管理人
B.退件管理人将修改后的贷款信息重新提交至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银行按退件报送重新报送给担保公司
C.退件管理人将修改后的贷款信息重新提交至担保公司
D.退件管理人将修改后的贷款信息重新提交至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该笔贷款报送给担保公司
A.按照最高限额计算贷款额度时,不再区分是否使用配偶额度
B.借款人(配偶)住房套数认定时,需同时认定《个人信用报告》贷款明细信息表个人住房贷款笔数和《住房公积金查询单》住房消费使用公积金次数
C.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在2016年7月1日之前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可以不适用现行贷款最高限额规定
D.借款人或配偶办理过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结清,按揭部分未结清的,应提供按揭部分结清证明,不能提供的应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将按揭贷款部分月还款额纳入计算
A.合同首页只打印了部分买房人身份证号的,可手写加上其他买房人身份证号,改动处需全部买房人签章
B.合同首页只打印了部分买房人身份证号的,可手写加上其他买房人身份证号,改动处需买卖双方签章
C.买受人为多人的,首页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应齐全且与借款人、共同购房人身份证明一致
D.买受人为多人的,签字盖章页买方签章应齐全,并与合同首页一致
E.如买卖双方有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盖章应有委托代理人签章,并与合同首页一致
A.房屋所在楼门照片
B.房屋所在单元门照片
C.房屋厕所照片
D.房屋厨房照片
E.室内照片
A.借款人有配偶的,需要有配偶签章
B.借款人有配偶且使用配偶额度的,才需要有配偶签章
C.有其他共同购房人的,应有其他共同购房人签章。其他共同购房人有配偶的,还应有其配偶签章
D.其他共同购房人无配偶的,无配偶声明项中应有其他共同购房人的姓名且有挑勾
E.有未成年子女的,应有未成年子女监护人代理签章
A.使用配偶额度的,使用配偶额度承诺项应有挑勾
B.借款人未婚的,无配偶声明项应有借款人姓名且挑勾
C.借款人离异或丧偶的,无配偶声明项应有借款人姓名且挑勾
D.有共同购房人的,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项挑钩
A.营业执照页、评估资质证书页
B.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页、估价师签章页
C.估价内容页(包括评估价格、地址、估价时点)
D.全部房间照片页
E.补充说明(如有)、银行调查证明(如有)
A.出现呆账或核销记录
B.全部贷款当前逾期总额为0
C.2年内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连续逾期7期
D.3年前出现展期的的特殊交易记录
A.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提供的《补偿安置协议》,类型应为货币补偿或借款人选择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
B.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提供的《补偿安置协议》,类型应为货币补偿或借款人选择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
C.被拆迁人是购房人的,《补偿安置协议》中被拆迁人姓名、身份证号应与《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一致
D.被拆迁人是购房人的,同时需提供《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证明》,《证明》中“补偿安置协议编号”应与《补偿安置协议》一致
最新试题
借款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照片并在照片上盖章的身份证明。
影响中心向银行支付手续费的因素包括()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已达上限的,可以提供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经税务机关盖章确认的借款人上一年度收入证明,根据收入证明记载的年收入计算贷款额度。
以同户籍户口本作为夫妻关系证明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户号应一致。如无法清晰辨别的,贷款银行应在户口本复印件上标注:借款人(姓名)与另一方(姓名)为同一户籍,并由银行经办人签章确认。
判断借款人是否连续缴存,包括()
客户经理受理之后,必须先进行申请录入再进行采集影像环节操作,然后提交到银行审核。
贷款受理时系统报错“借款人二次申请”表示借款人有一笔在途的贷款申请,不能再次申请。
在提交中心审批之后中心划款之前,借款人提出终止贷款的,承办银行通过公积金贷款发放系统的特殊处理功能,录入待终止贷款的信息,终止贷款。
有配偶的借款人可提供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作为夫妻关系证明。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款金额根据《天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价税合计总金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