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人民法院
B.中国银监会
C.受益人大会
D.中国人民银行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受托人
B.委托人
C.受益人
D.托管人
A.中国银监会
B.人民法院
C.信托公司
D.清算组
A.60%
B.75%
C.90%
D.100%
A.信托财产
B.固有财产
C.自有资产
D.佣金收入
A.受托人
B.委托人
C.托管人
D.受益人
A.事中
B.事前
C.事后
D.阶段性
A.受益人
B.受托人
C.委托人
D.托管人
A.20%
B.30%
C.50%
D.60%
A.发行债券
B.同业拆入
C.发行长期票据
D.外部借款
A.非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
B.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
C.金融产品投资
D.自用固定资产投资
最新试题
在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的运营监控管理中,涉及的资金监控事项如需要总行运营管理部协调处理的,可直接向总行运营部进行协调沟通。
信托公司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
在代销业务中,总行风险主管部门应每年对开展合作的合作机构的业务管理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
根据代销业务的规定,代销产品或行为涉及两个及以上一级分支机构的,应由总行与被代理机构总部统一签订协议接受委托。
对于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经定期监测检查发现并确认产品存在本金或收益损失可能的,可不经预警程序直接纳入关注类名单管理。
在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的定期检查过程中,对于融资企业或项目,重点关注产品必须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
商业银行可以发行无充分信息披露的理财产品。
在代销业务的后续监控中,代销业务各条线主管部门应根据总行统筹规划制定统一的的监控方案。
在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管理中,发起机构必须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的关注类产品是指存在逾期或违约风险信息,经综合判断可能出现本金及收益损失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