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大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甲、乙、丙、丁、戊五人,分别出资400万、200万、200万、150万、50万。五位股东达成约定,公司在五年如果有利润,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而是股东甲得40%,其他四位股东每人各得15%。股东丙为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股东甲和乙为公司董事,股东丁为公司总经理。同时约定,董事长签订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合同,须经董事会批准。2018年5月,丙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以大兴公司名义与五湖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购买价值300万元的设备。五湖公司不知道大兴公司关于大兴公司董事长权限的约定。
2018年8月,因有一名监事辞职,于是股东丁召集并主持了公司的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决定由股东戊担任公司监事。
2019年3月,大兴公司决定由总经理丁负责购买零件设备。同年4月,在丁的促成下,大兴公司与四海公司签订购买合同,而丁是四海公司的大股东。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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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大河公司决议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B.股东大会可以授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回购股份,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
C.若回购股份用于转化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大河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六个月内注销
D.大河公司如决议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与股东私下达成收购股份协议完成交易即可
A.林峰应当经亮剑、地主、陆仁同意后,才能请求公司变更股东
B.北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林晓峰、亮剑、地主、陆仁
C.若公司的董事违反法律给公司造成损失,只有亮剑、地主、陆仁可以请求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若林峰没有全面履行出资,公司债权人请求林晓峰在未出资本期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林晓峰可以其仅是名义股东进行抗辩
A.若艳阳天公司要续存,须经全体股东同意
B.艳阳天公司决定解散,应在营业期满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C.艳阳天公司解散清算期间,艳阳天公司可以继续签订交易合同开展经营活动
D.清算组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A.经公司催告之后,张三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补缴出资,股东会会议可以解除张三的股东资格
B.铁三角公司不能向马二催缴出资
C.李四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王五而没有通知张三的做法违法
D.公司分配股利后,张三以马二不是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为由,不愿意将所得股利给马二,马二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自己的股东权益
A.飞鸟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能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按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
B.上市公司大地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C.长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需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能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股东大会的决议
D.张某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制定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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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有限责任公司有9名股东,现明月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决定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100万元,又在之后的股东会会议上决定将明月公司分立为明亮和月光两个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宏达公司是否应替杭州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请说明理由。
在2016年1月三秋叶公司作出的决议中,请评价股东会、董事会、股东丙的行为?
安云公司是由蓝月公司和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蓝月公司派赵祥和王琳担任安云公司的董事。在安云公司运营期间,赵祥以王琳在安云公司决策时总不为蓝月公司的利益着想为由,向蓝月公司报告。蓝月公司未经安云公司其他董事同意,将王琳召回,派驻胡丽作为安云公司的董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如法院作出解散判决,但李某拒不配合清算,且丢失了公司财务资料,无法进行清算,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债权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为什么?
三秋叶公司的章程中关于“人走股留”的规定,是否违反《公司法》?为什么?
本案中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张某解散凯莱公司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丙公司董事会对张某提案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周某的主张?为什么?
下列有关公司章程的说法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