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从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0%
B.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从业人数+没有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100%
C.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就业转失业的劳动者+没有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100%
D.失业人数/(就业人数+失业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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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妇联
B.工会
C.团委
D.党委
A.保护劳动者权益
B.公正、公开
C.高效、便民
D.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A.用人单位起草
B.职工个人起草
C.双方均同意
D.职工被迫签订
A.劳动、工会、妇联
B.劳动、工会、经贸
C.劳动、经贸、妇联
D.工会、经贸、妇联
A.协商
B.复议
C.调处
D.处罚
A.75%
B.80%
C.85%
D.90%
A.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
B.劳动者在本*单位因公负伤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D.劳动者要求参加社会保险的
A.男女同工同酬
B.对女职工的四期保护
C.对女职工的岗位培训
D.对女职工的保健
A.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B.企业工会组织和地方人民法院
C.企业工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
D.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
最新试题
困难企业社保补贴按照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给予单位按核准基数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金额的50%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对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就业见习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实际招用的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按照其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个人负担。
登记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二次拒绝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机会的,视为无就业愿望。
困难企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基数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对象为登记失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零就业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均失业家庭、单亲失业家庭等。
对实际发生的职业培训补贴,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对2010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