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
是指对物的控制、占领。
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的权利,包括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等。
即法律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不允许当事人依其意思设定与法律规定不同的物权。
有时亦称为物权的请求权,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
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属于民法上的种类物。
是原物产生之物。
是指依自然属性或法律的规定,能够产生收益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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